土地流转谁说了算
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,因地势平坦,土地肥沃,被百姓誉为华北平原的“粮仓”和“棉乡”,由于距北京只有55公里,为了打造成为“北京的菜篮子”,当地刮起了一股大棚蔬菜种植热潮,土地流转成为了当地村民的热词,但与此同时土地流转也成为当地一部分村民的闹心事。
因为没签字,而导致被毁粮挖田;因为没同意,而导致受到当地政府的刁难。这些难道都是我们政府应该做的?没有保障老百姓的权力,就是我们政府工作的失职。土地流转本来是好事,为何为让部分村民闹心?原因在于土地是否流转?价格如何制定?黄屯村村委会是如何代表村民做出的决定呢?等问题没有处理好,没有跟村民进行一个特别有效的沟通,跟他们之间把这些政策,包括利与弊能够到每户去把这事再摸清。
农民流不流转土地,绝不可以用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,也绝不可以用口头承诺来替农民做主,61号文件就明确提出,这种一定是要通过农民的书面委托,一定是要做到每一家每一户对这个事都要认同。我们要求是做到百分之百农民都要有书面的承诺,否则侵犯农民的利益的话,包括引发社会冲突的话,政府应该站在农民的一边。而不是政府部门伙同企业损害老百姓的权益。
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。那么土地是否流转、价格如何确定、形式如何选择,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,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。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。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,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,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,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。这样就表示老百姓才是主人,在实际工作中,村委、政府一般起到对接、牵线、组织、协调,一旦土地流转合同签定之后,一般监督执行这样一个角色。这样既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,也符合企业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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